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盈江县审计局于2017年5月4日至5月31日,对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县文体局”)负责实施的2016年度旅游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组织机构情况。
县文体局是盈江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文体广电旅游工作的职能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局办室等10个科室。主要担负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的行政及事业发展规划建设重任。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县文体局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90人;实有在职人员1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18人,事业编制82人;退休职工47人;核定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㈡旅游专项资金的设立情况。
县文体局按照《云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德宏州文化旅游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采取逐级申报逐级审批的方式设立旅游专项资金,并推行网上申报,纳入单位预算项目库管理。
㈢旅游专项项目的设立审批情况。
县文体局严格按照《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德发【2014】16号)文件要求,对2016年旅游专项项目进行立项审批。
审计结果表明,县文体局基本能按照《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德发〔2014〕16号)文件的要求建立相应的旅游项目,旅游项目的设立基本符合《德宏州加快旅游产业发展三年(2016-2018年)行动计划》的要求,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符合《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文化旅游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发〔2011〕181号)的规定。县级财政根据预算安排和上级财政下达的资金计划,已足额拨付到县文体局。县文体局旅游项目有序推进,工作目标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二、县文体局旅游专项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16年县文体局旅游专项资金年初结余71.5967万元,本年收入380万元,累计支出377.1306万元,截至2017年5月底,资金结余74.4661万元。
三、针对资金管理,盈江审计局建议
县文体局严格按照《德宏州文化旅游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管好、用好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后续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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