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盈江县审计局自2017年5月3日起,对盈江县工业和商务局(以下简称县工业和商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组织机构情况
县工业商务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为一级预算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内设 13 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经济运行股、工业股、电力保障股、工业园区股、节能股、中小企业股、信息产业股、内贸股、外贸股、外资外经股和口岸管理股。县工业和商务局人员编制共计 39 名,其中:行政编制 35 名,工勤编制 4 名。2016年末实有人数88 人,包括在职 39 人,离休 1 人,退休 48 人。县工业和商务局公车改革前车辆编制四辆辆,实有车辆三辆;2016年9月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一辆,实有车辆一辆。县工业和商务局共设置13个核算账套。
㈡部门预决算情况
盈江县财政局共下达县工业和商务局2016年度预算总额为2 095.22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度部门本级总收入2 095.22万元,总支出3 511.6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 68.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52.18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比预算增加2 772.84万元。
㈢“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差旅费支出情况
县工业和商务局“三公”经费2016年度财政拨款预算18.4万元,与2015年度的18.4万元持平。“三公”经费2016年度共支出52.57万元,比2015年度总支出50.51万元增加2.06万元,增长4.06%,比2016年度预算18.4万元增加34.17万元,增长18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考察费支出8.3万元,比上年度0元增加8.3万元;比2016年度预算0元增加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29万元,比上年度8.81万元减少4.52万元,下降51.32%;比2016年度预算11.2 万元减少6.91万元,下降61.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3万元,比上年度12.41万元减少4.78万元,下降38.51%;比2016年度预算7.2万元增加0.43万元,增长5.94%;会议费支出4.01万元,比上年度3.57万元增加0.44万元,增长12.32%;差旅费支出28.36万元,比上年度25.74万元增加2.62万元,增长10.18%。
㈣部门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县工业和商务局2016年非税收入共计4.42万元;截至2016年底,已上缴县级国库4.42万元。
㈤固定资产情况
县工业和商务局2016年初固定资产1046.07万元,当年增加9.51万元,当年核减资产58.67万元,年末固定资产996.91万元。
㈥存量资金情况
截至2016年底,县工业和商务局应缴财政净结余资金75.57万元。
㈦往来款项情况
县工业和商务局2016年其他应收款:上年结转 2375.31万元,本年发生5605.95万元,收回或核销4025.95万元,年末余额3955.31万元。其中三年以上未发生经济业务其他应收款62.31万元。2016年其他应付款:上年结转
2 372.86万元,本年发生6 031.42万元,收回或核销3 846.68万元,年末余额4 557.6万元。其中三年以上未发生经济业务其他应付款 4.3万元。
㈧银行账户备案情况
县工业和商务局共开设6个银行账户。
㈨“吃空饷”情况
截至2016年底,县工业和商务局人员编制共计 39 名,其中:行政编制 35 名,工勤编制 4 名。在职39人,不存在“吃空饷”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县工业和商务局2016年能按规定的程序编制年初预算,预算编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县财政部门的要求。会计核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提高开支标准,“三公”经费不减反增,利息未缴国库,应交未交个人所得税、资金长期闲置等问题。
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⒈“三公”经费、会议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11.35万元。
⒉应交未交个人所得税2.03万元。
㈡非税收入征缴方面存在的问题。
应缴未缴利息收入0.0012万元。
㈢往来款存在的问题。
资金长期闲置48.3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 “三公”经费、会议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11.35万元的问题,建议县工业和商务局今后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等方面支出;应交未交个人所得税2.03万元,已经移交盈江县地方税务局;应缴未缴利息收入0.0012万元,鉴于应缴未缴利息收入12.14元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此次审计不做处理;资金长期闲置48.31万元,县工业和商务局应认真核对清理,减少长期挂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写出专题报告,报请有关部门核销;其他应付款结余 2万元属宝玉公司建设项目道路设施押金,建议及时清理全额退还宝玉公司。
针对发现问题,盈江审计局建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及时、准确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对需要在多个账套之间分割的原始凭证应认真做好分割手续,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完善财务管理;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会议、差旅等方面支出;加强非税收入清缴工作的管理,各项非税收入须按相关规定及时、全额、集中上缴同级财政国库,杜绝截留、挪用、坐支等现象发生;对各种应收、应付款项及时清理、结算,严格控制往来款规模,并及时清理催收,不得长期挂账;加强财务管理、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要据实登记入账,杜绝虚列支出问题的发生;严格规范支出票据的管理,杜绝无支出原始单据用代开发票列报支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㈠关于“三公”经费、会议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11.35万元的问题,县工业和商务局承诺今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支出。
㈡关于应交未交个人所得税2.03万元的问题,已将此问题移交县地方税务局处理。
㈢关于应缴未缴利息收入0.0012万元的问题,已经调整进行整改。
㈣关于资金长期闲置48.31万元的问题,正在梳理认真核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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