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盈江县审计局自2017年8月18日起,对盈江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局”)组织实施的2015年芒那线K209+320至K242+500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立项批复
盈江县2015年芒那线K209+320至K242+500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根据《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2015年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德交发[2015]263号)及《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关于S318芒那线K209+320~K242+500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德交发﹝2015﹞285号)文件批准实施。S318芒那线起于芒市,途径平原镇、铜壁关乡,止于那邦镇,路线长242.5公里,其中:K209+320~K242+500段路线起于铜壁关乡金竹寨,止于那邦镇,路线全长33.18公里,四级公路。主要工程数量:1.路基处治换填砂砾2197.8立方米,C20片石砼挡墙432.2立方米;C15砼边沟138.7立方米;2.挖补修复水泥稳定碎石基层4905平方米,沥青砼路面中粒式4905平方米,细粒式8549平方米,沥青贯缝处治21000米,C15砼路缘石454.8立方米。预算投资246.01万元,计划安排上级中央车购税资金220万元,不足部分由盈江县交通运输局自筹。
㈡设计、监理及招标情况
盈江县2015年芒那线K209+320至K242+500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质量监理单位:盈江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监理组;设计单位:盈江县公路工程勘测设计所;工程质量监督由德宏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2015年10月15日在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为瑞丽市富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227.99万元。
㈢工程竣工情况
根据县交通局提供的《S318芒那线K209+320~K242+500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工程于2015年11月2日开工,2015年12月24日完工,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审计结果表明:盈江县2015年芒那线K209+320至K242+500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的实施,为道路沿线人民群众与对外人员交流、货物贸易提供较为便捷的交通条件,对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经济发展、带动公路沿线各族人民群众脱贫致富起到积极的作用。县交通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2015年芒那线K209+320至K242+500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审计过程中,未发现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2017年8月31日,项目资金到位(中央车购税)220万元;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支出215.85万元;收支相抵,项目资金结余4.15万元。其他应付款11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
三、针对资金管理,盈江审计局建议
(一)加强项目工程的养护,提高公路的抗灾防灾能力,方便当地群众的出行和提高生产生活条件。
(二)加强路政宣传工作,增强沿路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使公路的路产路权得以保护。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各项支出都应取得合法的报销凭证,报销单据要有经办人、证明人、财务、单位负责人的签章,确保支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严格按照审定结算价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确保项目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电话:0692-8180338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yjsjbgs@126.com 地址:盈江县平原镇勐腊路11号 邮编:67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