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审计局

盈江县2015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量:8754    作者: 日期:2017/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盈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2月至3月,对盈江县农业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局)实施的盈江县2015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2015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发改农经〔2015〕973号)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新建排灌沟渠、机耕路、下田道建设等工程,项目计划投资21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25万元。

项目分五个标段,五家施工单位中标,中标总价1966.5万元,其中:一标段盈江县振盈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536.57万元;二标段云南恒隆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340.03万元;三标段云南正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387.72万元;四标段云南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369.23万元;五标段保山市河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332.95万元。

县农业局与各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为确保工程质量,聘请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工程质量监理。项目于2015年10月20号开工,2016年1月完工。2016年6月24日,经县级验收为合格工程,并已投入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盈江县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的建设,使项目区内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该项目工程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组织实施好该项目工程,在整个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国家和省现行基本建设程序。从县农业局提供的会计资料来看,项目资金财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财务收支基本真实的反映了项目资金收支情况,但存在施工单位送审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款,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

二、项目结算审计情况

此次审计,盈江县审计局委托云南坤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2015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建设项目的工程量进行复核,五个标段中标总价1966.5万元,合同总价1966.5万元,工程完工送审总价1700.79万元,审定结算总价1696.86万元,审减3.93万元。

三、项目工程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盈江县2015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实际到位17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00万元,县财政拨入项目前期费15万元。该项目按照云南坤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定结算总价1696.86万元支付项目资金。至2016年12月末,累计支出项目资金1711.8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696.83万元,待摊投资15万元;收支相抵,银行存款资金结余115.62万元,其中:项目资金结余3.17万元,其他应付款112.45万元(履约保证金)。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3.93万元

㈡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410万元

五、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3.93万元的问题,要求盈江县农业局应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410万元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局应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资金足额到位,以便及时解决项目资金缺口问题

针对发现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建议:健全项目档案,完善项目移交手续,并督促项目所在村组落实好管护制度,确保工程发挥效益;县农业局应积极向相关部门协调配套资金的落实,争取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规模和内容实施项目。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3.93万元的问题,盈江县农业局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价款。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