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审计局

盈江县2016年度县级储备粮轮换财务收支审计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量:9484    作者: 日期:2017/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要求,盈江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对盈江县2016年度县级储备粮轮换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县级储备粮轮换基本情况

根据《盈江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盈江县粮油购销总公司关于2016年度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计划的请示》(盈粮购请[2016]4号)及《关于下达2016年度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通知》(盈发改发[2016]147号)文件要求,2016年粮油公司应进行轮换的县级储备粮指标为100万公斤,粮油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7日发布县级储备粮轮换公开竞价销售通知,采取公开竞价方式销售。截至2016年6月27日,报名参加竞价的加工企业只有两家,不能满足正常竞价销售要求。根据盈江县发改局、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盈江支行批复意见按协议价即按照公布底价进行销售。

本次轮入2016年度生产新粮(整理达标)100万公斤, 2016年11月23日抽样送云南省德宏州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达到籼稻三级质量要求。2017年1月17日盈江县发改局、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盈江支行对县级储备粮轮换情况进行实地验收,数量、质量均达到验收标准。

轮换财务收支情况

根据销售出库登记表,实际销售轮出997320公斤,累计销售额248.21万元。

2016年购买轮入县级储备粮累计成本290.89万元,

2016年县级储备粮100万公斤储备粮轮换差价为42.6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盈江县粮油公司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真实地反映了本次县级储备粮轮换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核算基本规范,但在发票规范管理上仍存在问题。

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㈠未按规定开具发票200.5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200.58万元的问题,已要求粮油公司予以改正,对未按规定足额开具发票200.58万元,确保核实收入完整。

针对发现问题,盈江审计局建议: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发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商品粮油核算要求执行,确保财务核算规范准确;严格执行《盈江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加强对县级储备粮的管理,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至审计公告之日,县粮油公司正在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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