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审计局

盈江县弄璋镇南缓村南山河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续作)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量:11372    作者: 日期:2017/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盈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9月12日起,对盈江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的盈江县弄璋镇南缓村南山河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续作)进行了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立项批复情况

2012年12月24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预下达2012年度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云国土资[2012]331号)文件,同意把该项目纳入云南省2012年申报的地质灾害治理省级投资项目库,共下达专项资金950万元。

2013年2月27日,依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盈江县“3·10”地震灾区盈江县弄璋镇南缓村南山河特大型泥石流治理工程(续作)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云国土资环[2013]2号)文件的批复,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通过省国土资源厅专家评审、审查。项目预算总投资1016.16万元。

㈡工程实施情况

该项目分两个标段实施,第一标段于2013年6月22日开工,2013年12月31日竣工;第二标段于2013年10月24日开工,2014年2月14日竣工。现已投入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后减轻了由于地质环境问题引发的地质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有效解除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下游南缓村和南算村部分居民点及大量耕地的威胁、危害,有效解决了当地的“三农”问题,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维护了社会安定和谐;该项目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在整个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国家和现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财务管理基本遵循了国家及地方现行地质灾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资金拨付进度,资金使用合规、有效,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32634.98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盈江县国土资源局按本次审计报告中的处理意见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建议:

㈠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和后期管护移交手续,并督促做好后期维护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益。

㈡监督各参建方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申报到工程验收各环节的文献资料;在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技术档案归档和移交手续。

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审定结算价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并督促各相关单位依法纳税。

工程竣工验收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预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盈江县国土资源局正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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