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审计局

盈江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2号

浏览量:11708    作者: 日期:2018/12/22

盈江县新城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盈江县审计局于2018620日至2018722日,对盈江县新城乡人民政府(简称新城乡政府)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组织机构情况

新城乡人民政府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设置党委、人大、政府三个行政机构,下设党政、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内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水管所、农技站)、林业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财政所、农村经营管理站等七个事业单位。截止2017年底,新城乡政府核定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28,机关工勤 3人,事业编制 40人。实有在职干部职工 59人,其中:行政人员 26 人,工勤人员 2人,事业人员31 人。纳入政府财政供养村干部 32人,大学生村官5 人。车辆编制 3辆,实有车辆 3辆。

部门预决算情况

盈江县财政局下达新城乡政府2017年度预算总额为   2 499.79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909.52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 590.27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部门总收入2499.79万元,总支出2107.1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1.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84.58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比预算增加1 197.62万元。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使用情况

2017年,新城乡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5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 0%;“三公”经费共支出49.7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8.61万元,增长135.40%;会议费共支出66.0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4.03万元,增长199.83%;培训费共支出8.4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93万元,增长233.78%

㈣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新城乡政府2017年度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截至2017年底,非税收入290 696.92元,缴入本级国库290 696.92元,其中:社会抚养费10 000,罚没收入156 100,利息收入22 719.78,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90 977.14元,捐赠收入10 900元。

㈤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17年度国有资产收益--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90 977.14元,其中:烟站租金39 805.71元、水管所出租房租金51171.43元。截至2017年底,已上缴县级国库    90 977.14元。

㈥存量资金情况

截止20171231日,新城乡政府结余结转资金784.58万元,含应缴财政的结转2年以上结余资金104.84万元,其中:未使用邦瓦村邦瓦三组文化活动室建设资金(盈财预【2014172号)1万元;已使用未核销邦瓦村下片支砌主道路挡墙建设经费(预【201222号)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盈财预【20111362号)6万元,蛮胆村新寨自然村水泥路面硬化(盈财预【20131525号)40万元,村组道路建设经费(盈财预【20111160号)3万元,红山村高家寨修筑村组公路资金(盈财预【201351号)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盈财预分指【201169号)40.20万元,邦瓦村委会搬迁建设资金(盈财预【2013218号)3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盈财预【201269号)2.80万元。

㈦银行账户备案情况

截至2017年末,新城乡政府在云南盈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开设4个银行账户,分别是零余额账户、特设账户、救灾专户和党费专户,4个银行账户向盈江县财政局申报备案。

“吃空饷”情况

2017年度新城乡政府核定编制71个,其中:行政28,工勤3人,事业40人;实有人数59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31人,工勤2人;实际领取工资人数59(3人休产假)

2017420日,新城乡政府开展“吃空饷”专项清理工作,无“吃空饷”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新城乡政府能按规定的程序编制年初预算,预算编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县财政部门的要求。会计核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但仍存在账账不符;未按实际发生经济业务列报支出;违反规定支付干部职工个人油费;往来款长期挂账;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

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账账不符901.20元。

未按实际发生经济业务列报支出71 105元。

违反规定,支付干部职工个人油费84 147元。

往来款长期挂账5 872 004.87元。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836 836.51元。

新城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委托管理资金中,无建安工程发票,直接用白条列支工程款84 050元。

固定资产未入账167 334元。

未按购入资产的实际成本登记固定资产,虚增资产成本7 632元。

党费管理不规范43 142元。

占用专项资金4 300 000元。

  (十一)零星工程实施随意性大,管理不规范,因点多面广,时间跨度大,审计组无法核实其支出真实性。

 (十二)新城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用白条列支部分支出        1 850 34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对账账不符901.20元的问题,责成新城乡农村经济经管理站认真清理核对,查找账账不符原因,同时并将查找结果报县审计局备案。

()对未按实际发生经济业务列报支出71 105元的问题,处以罚款10 000元。

()对违反规定,支付干部职工个人油费84 147元的问题,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成新城乡政府限期60日内自行纠正,将整改情况报审计局备案。

()对往来款长期挂账5 872 004.87元的问题,审计处理如下:1.对“其他应收款”三年以上未发生经济业务4 168 591.84元,应及时、认真核对清理往来款项,减少长期挂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写出专题报告,报请有关部门核销,并将清理情况报县审计局备案。2.“其他应付款”结余三年以上长期闲置资金1 693 413.03元,由于新城乡政府已借出1 427 308元,工作已开展或正在开展形成支出 252 538.03元,其余13 567元责成新城乡政府限期60日内上缴县财政局。3.对结余三年以上长期闲置民政资金10 000元,新城乡政府应按救助类别及时分类救助,对于无用途的救助资金进行清理,退回民政部门。

()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836 836.51元的问题,建议新城乡政府今后应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培训等方面支出。

()对新城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委托管理资金中,无建安工程发票,直接用白条列支工程款84 050元的问题,责成新城乡需主动与县国税局联系,限期60日内自行整改,整改结束,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审计组存档。

()对固定资产未入账167 334元的问题,责成新城乡政府依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分别记入有关固定资产会计科目进行管理核算。

()对未按购入资产的实际成本登记固定资产,虚增资产成本7 632元的问题,责成新城乡政府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今后购置的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

()对党费管理不规范43 142元的问题,责成补记入党费专户。

()对占用专项资金4 300 000元的问题,建议盈恒公司限期归还。

(十一)对零星工程实施随意性大,管理不规范,因点多面广,时间跨度大,审计组无法核实其支出真实性的问题;对新城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用白条列支部分支出1 850 343元的问题,都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城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

()对账不符901.2元的问题,新城乡政府经核实后已于2018820日将错记邦瓦四社2012年公益林补偿款缴入银行账户。

()对未按实际发生经济业务列报支出71105元的问题,新城乡政府已缴纳罚款10000元,并在以后的工作当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单据,确保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可靠,符合实际开支。

()对违反规定支付干部职工个人油费84147元的问题,新城乡政府已缴纳罚款5000元,并进一步完善乡镇差旅费管理办法,认真履行《盈江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私车加油现象。

()对往来款长期挂账5872004.87元的问题, 1.对“其他应收款”三年以上未发生经济业务的4168591.84元,新城乡正在组织力量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核实、认真核对,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写出专题报告,准备上报请有关部门核销,待核销结果及清理情况出来后报审计局备案。2.“其他应付款”结余三年以上长期闲置资金1693413.03元,已借出1427308元,正在形成支出252538.03元,其余13567元已上缴财政局。3.对结余三年以上长期闲置民政资金10000元,已退回民政局。

()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会、差旅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836836.51元的问题,新城乡财务人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专研各项规定,坚持从简从严,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支出。

()对新城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委托管理资金中,无建安工程发票,直接用白条列支工程款84050元的问题,乡经管站已进行了核实整改。

()对固定资产未入账167334元的问题,新城乡政府已将未入账的167344元固定资产记入相关会计科目进行管理核算。

()对未按购入资产的实际成本登记固定资产,虚增资产成本7632元的问题,新城乡政府已将虚增资产成本7632元,按相关科目进行调整,今后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

()对党费管理不规范43142元的问题,新城乡已设立党费专户,并由财政所专管,党费收缴严格按照每月一存原则,将收取的党费存入党费专户,进行管理核算。

()对占用专项资金4300000元的问题,属云南盈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用于全县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正在整改。

(十一)对零星工程实施随意性大,管理不规范,因点多面广,时间跨度大,审计组无法核实其支出真实性的问题;对新城乡政府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按照20000元以上零星工程经班子会通过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完善单位内控制度,规范工程招投标手续;对新城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用白条列支部分支出1850343元的问题,新城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正在组织人员对白条列支款项1850343元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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