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地质灾害隐患点(9个点)小型工程治理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盈江县审计局于2018年3月至5月,对盈江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县国土局”)负责实施的盈江县地质灾害隐患点(9个点)小型工程治理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盈江县地质灾害隐患点(9个点)小型工程治理项目分3个片区9个工程治理点。
㈠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规模35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270万元,州、县市自筹资金80万元。2014年1月16日,盈江县财政局根据《盈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省对州(市)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盈财建〔2014〕11号)文件,下达省级补助资金270万元。
2014年3月17日,德宏州国土资源局以《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关于盈江县201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小型工程治理的批复》(德国土资复〔2014〕9号)文件,同意盈江县9个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项目实施,项目总投资289.53万元,直接工程费223.06万元,工程预备费21.06万元。
㈡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⒈招投标制执行情况
⑴设计、造价咨询及监理单位选择情况
项目直接由县国土局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直接发包,设计单位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地热队,工程预算造价咨询单位德宏宏业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结算造价咨询单位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⑵工程招投标情况
2014年4月24日,在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盈江县地质灾害隐患点(9个点)小型工程治理项目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项目施工分三个标段直接发包给三家企业,发包总价21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第一标段云南正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价56.5万元;第二标段德宏芒市建筑工程公司,发包价60.6万元;第三标段保山市龙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价98万元。工程监理直接发包给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包价以实际结算价×2.0%。
⒉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项基本制度。
㈢工程实施、工程质量及交工验收情况
2014年5月10日项目开工建设,2014年12月30日工程竣工,完成投资中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已全部投入运行使用,2015年1月12日,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至审计时止,项目尚未进行验收。
㈣工程结算情况
县国土局委托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工程进行结算审核,依据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记录,送审总金额303.51万元,审定总金额283.36万元,审减总额20.15万元,其中:第一标段送审金额80.36万元,审定金额78.66万元,审减1.7万元;第二标段送审金额61.66万元,审定金额61.46万元,审减0.2万元;第三标段送审金额161.49万元,审定金额143.24万元,审减18.2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盈江县9个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项目的实施有效消除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隐患,改善区内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从县国土局提供的会计资料来看,财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财务收支基本真实的反映了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二、项目结算审计情况
此次审计,盈江县审计局委托云南坤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盈江县地质灾害隐患点(9个点)小型工程治理项目的工程量进行复核,三个标段发包总价215.1万元,合同总价215.1万元,工程完工送审总价283.35万元,审定结算总价282.82万元,审减0.53万元。具体为:
第一标段,施工单位云南正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价56.5万元,合同价56.5万元,项目完工送审造价78.66万元,审定造价78.42万元,审减0.23万元。
第二标段,施工单位德宏芒市建筑工程公司,发包价 60.6万元,合同价60.6万元,项目完工送审造价61.46万元,审定造价61.23万元,审减0.24元。
第三标段,施工单位保山市龙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价98万元,合同价98万元,项目完工送审造价143.23万元,审定造价143.17万元,审减0.06万元。
三、项目工程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㈠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县国土局提供会计资料记录:截至2018年3月12日,项目资金实际到位270万元(省级资金)。
㈡工程投资完成情况
根据县国土局提供的项目财务资料和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反映,截至2018年3月12日工程完工实际投资313.9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83.35万元,待摊投资30.56万元。
㈢应付款项情况
截至2018年3月12日,应付工程款56.66万元,其中:应付工程质量保证金28.33万元,项目终验后支付工程款28.33万元。
㈣货币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2018年3月12日,货币资金结存12.75万元(银行存款账面余额)。
㈤项目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3月12日,收支相抵,资金结余-43.91万元。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0.54万元
五、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0.54万元的问题,要求县国土局应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针对发现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建议:建设单位应对所签订的工程量做好现场复核工作,避免现场实物量与所签认的工程量不符;严格按照中介机构对项目工程量进行复核的结果支付项目工程尾款,防范国有资金流失的潜在风险;盈江县国土资源局应积极向相关部门协调项目缺口资金,争取项目资金足额到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规模和内容实施项目;加强项目内部控制管理,认真做好完工程项目后续监管工作,待项目验收后及时办理项目资产的移交管护手续,保证工程项目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问题,县国土局已按照审计报告处理意见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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