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审计局

盈江县审计局关于县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的审计结果

浏览量:8713    作者: 日期:2021/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按照《德宏州审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州委第十四巡察组要求,202135日至2021524日,盈江县派出11名审计人员,组织对盈江县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7 779.42万元财政资金、246.37万元捐赠资金,延伸审计了1家红十字会,33家政府机构和单位,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㈠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1228日,盈江县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13827.6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94.18万元,省级资金11532.50万元,州级资金0万元,县级资金901.01万元;实际使用7909.68万元,其中: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支出599.39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4834.32万元,医院新建或改扩建支出267.43万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354.15万元,其他支出1854.39万元;5918.01万元尚未支出(中央资金83.81万元,省级资金5834.2万元)。

延伸抽查33个乡镇、部门情况:截至2021228日,盈江县财政局拨付已完成审计的33个乡镇、部门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共计7613.04万元(含部门之间往来资金),其中:中央资金920.66万元、省级资金5454.19万元,县级资金1168.19万元,其他资金70万元(2020年度安排1208.19万元,2021228日止安排30万元),累计支出6137.02万元,结余1476.02万元(中央资金0万元、省级资金1261.72万元,县级及以下资金214.30万元),资金结余的原因:

1.部分县直单位及各乡镇有结余资金,是因为各边境乡镇的疫情防控卡点房及边境线防护设施正在建设当中,待建设完毕验收后付尾款;乡镇预订的各种疫情防控物资也正在采买当中,待物资验收后再按程序付款。

2.其余单位管理使用的疫情防控资金正在按日常工作进度,合理开支。

㈡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1228日,盈江县红十字会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246.37万元,支出246.37万元,结余0万元。

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53.0262万件(其中已折价110.55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53.0262万件(其中已折价110.55万元),结余0万件(其中已折价0万元)。

截至2021228日,33个延伸抽审的乡镇、部门共接收县/市各级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其他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社会捐赠资金209.25万元,支出194.5万元,结余14.75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86.16万件(其中已折价882.21万元,含使用捐赠资金采购27.53万件,折价188.44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57.98万件(其中已折价837.74万元),结余28.18万件(其中已折价44.47万元)。

结余原因是:涉及使用疫情防控物资的单位和乡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度合理使用物资。

审计结果表明,盈江县财政局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疫情指挥部、县红十字会、各单位及各管理使用疫情防控物资的单位,基本按照专项资金及捐赠款物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扩大资金使用范围、重复列报疫情资金、固定资产未入账、借款未及时核销、捐赠款物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专项资金被违规使用12.52万元。二是固定资产未入账19.68万元。三是借款未及时核销1.20万元。四是捐赠款物信息不公开350.79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存在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专项资金被违规使用的问题,责成涉及单位调整账务处理,资金清退归位;对固定资产未入账,责成涉及单位补记入账;对借款未及时核销的问题,责成借款人及时核销借款;对捐赠款物信息不公开的问题,责成涉及单位及时公开信息。截至20211130日,所有问题已经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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