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审计局

盈江县勐弄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浏览量:3721    作者: 日期:2022/1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盈江县审计局20225月至20228月,对盈江县勐弄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勐弄乡政府)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盈江县财政局下达勐弄乡政府2021年度预算总额为  2591.01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714.96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876.05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部门本级总收入2042.87万元,总支出2068.3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勐弄乡政府预算基本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盈江县财政局的要求编制,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勐弄乡政府的财政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遵守了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支出单据报销手续基本齐全,数据基本真实、准确。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仍存在会议费、培训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现金管理不规范收取干部职工下乡伙食费管理不规范疫情防控资金未纳入专账管理核算未取得正式发票列报支出发放各种补贴补助未代扣代征个人所得税财政存量资金闲置代管收入未开具专用收款收据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会议费、培训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8.54万元

现金管理不规范1.62万元。

收取干部职工下乡伙食费管理不规范1.24万元

疫情防控资金未纳入专账管理核算3万元

未取得正式发票列报支出0.62万元

发放各种补贴补助4.47万元未代扣代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存量资金闲置0.04万元

代管收入未开具专用收款收据21.15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建议

对上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针对会议费、培训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8.54万元的问题,责成勐弄乡政府今后要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加强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的有效控制;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1.62万元的问题,责成勐弄乡政府财务人员,在今后财务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并制定勐弄乡工作用餐伙食费收缴、使用内控管理制度;针对收取干部职工下乡伙食费管理不规范1.24万元的问题,责成勐弄乡政府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按文件要求收取干部职工个人伙食费并开具相应票据,财务人员要加强伙食费管理,不得出现未在当年核销账务的情况依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分别记入有关其他应付款会计科目进行管理核算;针对疫情防控资金未纳入专账管理核算3万元的问题,责成勐弄乡政府将未纳入专账管理核算的疫情防控资金纳入专账进行管理核算;针对未取得正式发票列报支出0.62万元的问题,责成勐弄乡政府60日内完善相关手续,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针对发放各种补贴补助4.47万元未代扣代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决定移交国家税务总局盈江县税务局;针对财政存量资金闲置0.04万元的问题,责成勐弄乡政府限期60日内将资金全额上缴县财政局,并将缴款情况报审计组存档

针对代管收入未开具专用收款收据21.15万元的问题,责成勐弄乡经济经营管理站60日内完善相关手续,并将整改结果报审计组存档。

审计建议:一是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会议等方面的支出。二是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盈江县财政局 盈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和《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规范接待费、差旅费、伙食费方面支出。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各种其他应收款要及时清理、结算、严格控制暂付款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催收,不得长期挂账。四是严格按照《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收入及时开具专用收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勐弄乡人民政府积极整改一是严格控制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加强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的有效控制;二是设置“现金日记账”,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范现金收支管理;三是按文件要求收取干部职工个人伙食费并开具相应票据,财务人员加强伙食费管理会计制度的规定分别记入有关其他应付款会计科目进行管理核算四是疫情防控资金纳入专账管理核算;五是已完善相关手续取得正式发票六是补缴了个人所得税;七是上缴财政存量资金;八是补齐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专用收款收据。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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