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盈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至9月,对盈江县财政局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按省、州要求同步开展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情况、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补助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至2023年蚕桑产业发展情况四个专项审计。延伸审计了6家单位和企业,按照省审计厅要求,对四个专项审计中查出的整改责任主体并非县财政局的问题,已经发出《审计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本公告仅反映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和四个专项审计中整改责任主体为县财政局的问题。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县级财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财源培植,全面加强收支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财政支出进一步向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乡村振兴等领域倾斜。但审计也发现,县财政局在管理中还存在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细化、财政暂付款占比过大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两家单位预算编制中列入“其他”科目比例过大。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细化,49家单位(部门)、916个项目仅使用指标名称或项目名称编制绩效目标。
(三)财政暂付款占比过大,加剧财政运行风险隐患。
(四)未及时清理消化暂付款,涉及金额36770.24万元。
(五)未及时拨付2023年度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664.12万元。
(六)未按时拨付2019至2023年州级蚕桑产业发展资金501.55万元。
(七)2018至2019年度县级桑苗补助配套不到位201.4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是对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和管理,在安排财政资金时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限,严格规范支出行为。二是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细化的问题,要求细化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避免出现直接使用指标名称或项目名称编制绩效目标的情况。三是对财政暂付款占比过大,加剧财政运行风险隐患的问题,要求县财政局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清理机制。四是对未及时清理消化暂付款36770.24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财政局加强往来款项的清理,制定相应的化解方案,积极采取措施逐年化解,对年代久远经核实无法收回的要按程序审批消化。五是对未及时拨付2023年度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664.12万元、未按时拨付2019至2023年州级蚕桑产业发展资金501.55万元和2018/2019年度县级桑苗补助配套不到位201.44万元的3个问题,要求县财政局制定拨款计划,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化解,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强化源头管理;二是严格控制往来款项规模,加强往来款项清理;三是加快资金拨付,推进项目建设;四是加强整改落实、举一反三。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日,审计发现的7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5个,整改情况如下:对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细化两个问题,县财政局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布置会上进行通报,要求立行立改,规范和改进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已完成整改。对财政暂付款占比过大,加剧财政运行风险隐患的问题,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坚决遏制新增财政暂付性款项;正在整改。对未及时清理消化暂付款36770.24万元的问题,对于总预算会计暂付款,已出台《暂付性款项消化方案》,制定计划分年度用县级财力消化;对于财政专户暂付款,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甄别并完善法律手续,对主体尚存的依法清收,符合条件的依法依规核销处理;正在整改。对未及时拨付2023年度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664.12万元的问题,已拨付499.98万元,未拨付164.14万元;正在整改。对未按时拨付2019至2023年蚕桑产业发展州级资金501.55万元和2018至2019年度县级桑苗补助配套不到位201.442万元两个问题,正在提高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正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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