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1月17日开展非抵边乡镇全员核酸检测,11月18日开展主城区全员核酸检测,11月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管控措施的公告》继续执行,执行时间暂定至2021年11月20日24:00,期满后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未尽事宜,由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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