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300433301000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盈办发[2019]23号文件规定,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草案;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3.承担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建筑施工企业;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4.承担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责任。拟订城市公用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及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及处理、城市照明等)和园林绿化的建设、安全运营;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应急处置工作。
5.承担村镇建设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乡、镇和村庄的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设计图的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减排的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7.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制定本行政区的实施细则、办法和规章,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战略及战时防空袭的对策方案,监督检查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依据实际制定城市建设人民防空专项规划,负责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质量的审批,监督、竣工验收和管理,参与对城市总体规划中防空建设规划的审核;依法对城市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按人民防空要求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8.负责管理本级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和人民防空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组织人防应急和战备物资储备,对全县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和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和平时期人防设施的开发利用和发展规划并实施管理;战时按政府指令组织指挥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作战,组织指挥城市人口疏散和隐蔽,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组织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负责人防通信警报网络的建设、维护和战备值勤,依法组织实施城市防空袭警报鸣放工作,负责人防自动化指挥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脱贫攻坚全县房屋验收工作。2.城市公厕建设。3.城镇污水管网建设。4.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5.乡镇村庄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治理。6.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车辆29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2,39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98.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8年总收入13390.55万元对比增加19008.23万元,增141.95%,增加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专项债务城镇供水项目、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公厕、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3,26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6.97万元,占总支出的9.19%;项目支出21,123.16万元,占总支出的90.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8年度支出合计19816.42万元对比增加3443.71万元,增长17.38%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债务城镇供水项目、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公厕项目、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支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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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6.97万元。与2018年度基本支出2624.75万元对比减少487.78万元,下降18.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5名,基本工资比去年减少;全县脱贫攻坚房屋验收结束,出差下乡差旅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3.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83.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66%。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2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23.16万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17191.67万元对比增加3931.49万元,增长22.87%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债务城镇供水项目、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公厕项目、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和坝区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工程款573万元;通过实施该项目加强县城市环境巩固提升,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2.人民防空易地建设专项支出26.42万元;
3.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等节能环保支出876.74万元;实施该项目增强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确保县城市民有良好的水环境,生活环境不受影响;
4.城乡社区支出18089.29万元;主要用于目瑙纵歌路延长线段10kv及电力电缆入土、芒胆路延长线一期建设工程、湿地公园玫瑰园项目、允燕大道环岛佛塔建设工程等项目通过实施以上项目增强城乡面貌,提升县城绿化、美化、亮化水平,增强全县城乡发展建设;
5.防汛、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371.69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175.02万元;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后,帮助群众改善了居住条件,促进了城市更新、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
7.新增专项债务资金支出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49.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2018年度18,935.39万元对比增加4313.74万元 ,增长22.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债务城镇供水项目、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公厕项目、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主要用于盈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坝区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工程款、下帮瓦澡堂等20个省级规划示范村。
2.国防(类)支出2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人防易地建设经费、人防“4524”工程建设项目可研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费补助。
5.节能环保(类)支出87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费。
6.城乡社区(类)支出19,95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2%。主要用于目瑙纵歌路延长线段10kv及电力电缆入土、集镇供水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等18个项目和综合管廊可研等15个项目、芒胆路延长线一期建设工程、湿地公园玫瑰园项目、允燕大道环岛佛塔建设工程等项目。
7.农林水(类)支出39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水利防汛和行政运行、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其他扶贫基础设施。
8.住房保障(类)支出1,27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8.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8.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3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万元比2018年13.10万元决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77.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万元比2018年决算10.3万元减少7.3万元,下降70.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2018年2.8万元决算数减少2.8万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3.4万元,与2018年1164.85万元对比减少381.45万元,下降32.75%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调出5名,全县脱贫攻坚房屋验收结束,出差下乡减少差旅费开支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39682.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7775.52万元,固定资产1068.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0683.01万元,无形资产30.28万元,其他资产125.7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463.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2.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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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5.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8.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2.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84.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4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3.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4.公共基础设施: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是一个有形资产系统或网络的组成部分。(2)具有特定用途。(3)一般不可移动。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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