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云政办发〔2023〕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切实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要意义
《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作出的最新规定,《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文件政策的解读范围、工作流程、解读发布、解读应用、解读回应、监督保障工作,对做好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各乡镇(农场)、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办法》的学习贯彻力度,准确把握适用范围,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我县政策解读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标准
(一)政策解读的范围
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办法》规定的解读范围进行解读,如: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作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其标题含“意见”、“措施”、“方案”、“办法”、“规则”、“细则”、“计划”、“规划”、“纲要”等字样的文件);转发或贯彻执行上级文件不再单独制发文件的,应对上级文件的贯彻措施、执行标准等进行解读。
(二)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
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起草单位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是重要政策“第一解读人”。县政府办公室是县级行政区域政策解读工作的主管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新闻办、县委网信办根据职责分工,在县政府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协同推进政策解读工作。
(三)政策解读的工作流程
各乡镇(农场)、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实施,并与公文办理环节有机融合、协同推进(详见附件1)。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工作开展
建立健全本单位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指定专门股室和人员负责本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自检自查,定期梳理、查缺补漏,逐步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开展1次政策解读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在盈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
原《盈江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盈政办发〔2018〕142号)文件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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