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权力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提升运行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根据《关于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德办发〔2014〕1号)精神和要求,结合盏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发展是第一要务,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其他法规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以权力公开透明、阳光用权为核心,以厘清职权、规范用权为重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推进盏西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化党务、政务公开,除涉及需要保密外,党政机关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都要公开。
2.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阳光政府等法规制度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正确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
3.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完整,公开时间及时有效,公开结果客观公正。
二、主要任务
以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为基础,以镇党委政府、村 “两委”、镇级各单位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镇党委政府、村 “两委”、镇级各单位要按照机关和部门职责职能,理清职权,编制职权目录,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实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制度,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建立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制度,从决策权、用人权、处事权进行规范,确保决策民主、公开、透明。
三、公开的内容、载体、范围和时限
(一)公开内容
1.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岗位权力,编制《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公开载明权力主体、职责权限、行使条件、运行程序、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公开单位内部职权运行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以及内部防控等情况。
2.重要岗位、重要部门、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预警处置,管理机制等情况。
3.班子议事规则、党委会票决程序和运行机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
4.预算决算、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公共资金资源配置使用情况。
5.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情况。
6.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载体
对涉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重要党务工作情况,干部奖惩等,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采用公开栏、广播、公开栏、黑板报、党员列席、群众旁听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范围
根据工作事项和内容决定公开范围。对涉及党内秘密事项的有关工作实行党内公开,可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通报;对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其他重要决策、重要事项实行社会公开,或先党内、后社会公开,可通过公开栏发布、网上发布、下发文件、媒体播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公示。
(四)公开时限
对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坚持长期公开;对一定时期内的重点工作和常规性工作以及重大事项决策事前、事中、事后的阶段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公开;对动态性、突发性工作,应随时发布、随时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操作,在“轨道”中运行。
四、监督制约机制
(一)强化监督检查。
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镇纪委负责全镇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要把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和结果运用。
(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充分发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机制作用,深化三项措施,推进五项工作,实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覆盖率、宣传知晓率、业务培训率三个百分百的目标要求。要认真处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中的举报或投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三)严明纪律要求。
1.未按要求公开权力运行,应当公开而不公开,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真实,权力运行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2.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给予问责处理。
3.不依法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其他违反规定的,酌情给予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目标,稳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于2014年1月全面推行,2月28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和方案制定等准备工作,3月1日至6月30日前完成厘清职权、编制职权目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平台构建、建章立制等相关工作,7月1日起进入全面实施和总结提升阶段。
(二)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各单位要把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细化目标任务,深入扎实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镇纪委将全程跟进,加强分类指导,确保权力公开全面、系列、深入推进。
(三)严格目标考核。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纳入全镇党组织年度目标、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目标考核,实行量化到岗、责任到人,严格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将对各党组织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内容、形式、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对进度滞后、群众意见大的单位,严格效能问责,对不愿公开、公开不力或变相公开、假公开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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