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盈江县疾控中心属于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单位,核定人员编制72名,现有在职人员65人,其中:男性32人,女性33人。专业技术人员58人(含财务专技1人),其中:副高级4人、中级18人、初级27人、未定职9人;管理人员3人,其它技术人员4人。本科学历52人,专科学历13人,高中以下学历1人;职工平均年龄39.4岁;设有党支部1个,有党员31人;有离退休老干部60人。
二、科室设置
科室设置有:中心办公室、中心财务室、中心检验室、公共卫生科、传染病控制科、计划免疫规划科、皮肤性病艾滋病防治科、地方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慢非传科、健康教育科及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等12个职能科室,承担着全县辖区内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等工作职责。中心发展至今,先后被省、州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5次,州级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6次,2014年被国家卫计委授予“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22年被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国家中医药局授予“全国消除疟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中心地址: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目瑙纵歌路47号。中心占地面积5167平方米,目前办公用房面积4972.5平方米,其中:办公楼960平方米、综合实验楼2515平方米、综合业务用房1497.5平方米。
四、工作职责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
6、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县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7、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县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
9、对全县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
10、组织开展全县免疫和规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
11、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2、拟定全县消毒杀虫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杀虫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价。
13、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工作。
14、承担卫生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工作。
15、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卫生学评价工作。
16、指导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和改水改厕工作。
17、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18、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修和业务指导。
19、承担上级卫生行政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2、收集、分析、上报传染病发病、流行情况。做好疫情监测预报和疫情检索、病 菌(毒)检验,负责疫区调查处理。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3、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4、负责医疗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落实具体控制措施。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组织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监测干预危害健康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评价和采取现场干预控制措施。
5、参与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免疫接种反应、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和协调处理。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艾滋病性病防制科工作职责
(电话0692-8118373、8115159)
一、协助盈江县卫健局组织制订预防控制艾滋病的策略、措施,并提供科学依据。
二、参与盈江县艾滋病防治规划的制订、实施与评价,组织协调制定有关技术策略与措施,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三、对全县艾滋病的监测和艾滋病实验室检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测和质量控制。
四、组织开展艾滋病疫情和危险因素的调查、分析和预测,承担艾滋病疫情报告管理,负责收集、交流国内外有关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信息。
五、为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艾滋病防治培训及有关部门开展宣教培训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制作有关我县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培训教材和宣传教育资料。
六、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策略、流行病学、健康教育与干预、治疗与关怀、艾滋病实验室技术等方面的应用。
七、组织开展有关艾滋病省级双边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参与实施和发展中缅艾滋病防治策略与规划活动。
八、承担全县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日常工作;承办上级有关政策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的组织安排及上级单位交给的其它任务。
传染病控制科工作职责
(电话0692-8181003)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我县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我县传染病防治规划、计划和工作方案,落实传染病防控施。
二、负责收集、统计管理、报告疫情资料,分析疫情动态,进行疫情预测,预报;掌握各类急性传染病流行规律,流行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疫情信息。
三、对重点传染病实施主动监测,提出有效控制措施,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四、负责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技术处理;对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进行指导。
五、负责对我县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开展传染病报告质量控制;对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六、对重点区域、人群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积极参与并负责完成社会性救灾防病工作。
八、完成中心交付的各类培训工作。
九、完成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方病防治科工作职责
寄生虫病与病媒生物控制工作职责
(电话0692-8184836)
一、按照上级下达的寄生虫病与病媒生物控制工作任务,制定本地寄生虫病与病媒生物控制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国家消除疟疾项目行动计划及消除防止再传播工作方案,根据我县消除疟疾工作目标和阶段性指标的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目标管理和考核,落实疟疾综合防治措施。重点抓好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传染源管理(疫情上报、病人督导治疗和随访)、疟疾病例的复核、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理、媒介监测。
三、组织开展全县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寨卡病毒病等重点的虫媒传染病的管理、调查、处置以及媒介的监测工作。
四、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做好其它寄生虫病的调查、监测和防治工作。
五、配合相关科室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开展有害生物的消、杀、灭及考核工作。
六、开展寄生虫病防治与病媒生物控制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七、加强对基层寄生虫病防治与病媒生物控制的督导,开展寄生虫病防治与病媒生物控制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目标考核,评价防治效果。
八、做好各项工作原始资料的收集管理,及时形成总结上报归档。
地方病防治工作职责
一、根据《云南省鼠疫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平原镇选择一个固定点及8个坝区乡镇选择一个流动点由县疾控中心地病科完成鼠疫监测工作。
二、负责全县碘缺乏病的防治、监测、宣传工作。每年5-8月份对全县15个乡镇抽取5个乡镇对儿童和孕妇(按东、西、南、北、中方位)进行食用盐的采样、尿碘采样、甲状腺B超检查,检验其含碘质量,利用“5.15”碘缺乏病宣传日广泛宣传防治碘缺乏病知识。
三、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四、配合上级业务部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五、材料收集、总结报表、档案归档等工作。
公共卫生科工作职责
(电话:0692-8184806)
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职业与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等及其相关产品的卫生监测和评价;负责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对作业环境有毒、有害因素与人体健康的影响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分析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资料,提出职业病的防治措施;负责辖区内放射卫生监测及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承担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和管理工作,开展学生健康监测,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体格检查,负责青少年视力筛查及常见病检查等工作。负责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进行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事故处置。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健康教育科工作职责
(电话0692-8113916)
1.负责制定全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管理、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3.协助相关科室组织开展季节性疾病综合防治、重大卫生日、卫生法制和卫生应急等健康教育活动,并收集中心业务科室健康教育活动资料;
4.负责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成人烟草调查的组织实施,并完成调查报告。
结防科工作职责
(电话0692-8118358、8115180)
结核病科是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下的结核病、麻风病预防控制的专业科室,是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等项目管理及培训中心。
主要职能:
1、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规划管理及评估。
为制定肺结核病、麻风病防治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实施评估提供技术支持,定期对本地区肺结核病、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肺结核病、麻风病疫情监测与处置。
管理维护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大疫情)和肺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专报),收集、分析肺结核疫情及变化趋势,监测、统计、管理肺结核病防治工作信息数据;指导、督促定点治疗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报录入肺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指导并参与对肺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流行病学调查。
3.开展肺结核病、麻风病防治指导和培训。
对非定点治疗医疗机构肺结核病疫情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推介、随访管理开展培训、督导和评价;对定点治疗医院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治疗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定期组织定点治疗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中心人员结核病和麻风病业务技术培训。
4.组织开展肺结核患者追踪。
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报告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核查。
5.组织落实肺结核、麻风病患者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
落实定点治疗医院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在社区(居家)的治疗管理;落实州(市)级耐多药肺结核定点治疗医院治疗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出院后的治疗管理;组织追踪州(市)级耐多药肺结核定点治疗医院确诊但未接受治疗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按健康管理要求对麻风病现症患者服药期间进行规范管理。
6.做好免费抗结核、抗麻风病药品管理。
负责制定抗结核、抗麻风病药品需求计划,根据定点治疗医院或患者需求向其提供免费抗结核药品。
7.组织开展肺结核病、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针对不同人群的肺结核病防治、麻风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制作、发放肺结核病、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材料。
慢病科工作职责
(电话0692-8113916)
主要职能:
1、为拟订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等项目相关的标准、预案、管理规范和防治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
2、拟订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全县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管理和评估。
3、组织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健康教育信息内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相关知识的大众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等项目相关信息的搜集、分析,及时上报、反馈和公布全县相关信息。
4、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对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病防治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5、完成国家、省、州下达的各项慢病、健康危险因素及死因肿瘤相关监测;
6、完成中心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慢性病防控工作和任务。
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职责
(电话0692-8184496)
(1)工作人员遵守上班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和不脱岗。严格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对病人一视同仁。
(2)负责病人的维持治疗工作。
(3)治疗单位由专人(药品管理人员)负责接收和管理美沙酮口服液。
(4)负责美沙酮药品的安全。
(5)完成治疗单位日常工作记录。
免疫规划科工作职责
(电话0692-8184816)
1.有计划地收集全县免疫规划基础资料;指导基层开展麻风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卡介苗、乙肝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11种疫苗接种工作,并收集相应的资料。资料上报要求准确、系统、完整。
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根据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情况,按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开展免疫接种率的调查和监测。3.
3.负责制定全县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按时发放疫苗;掌握疫苗使用情况,减少疫苗浪费。
4.展预防接种、相应传染病监测、冷链系统温度监测、人群免疫水平监测,进行预防接种效果评价。
5.负责全县免疫规划工作及冷链系统管理,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保证全县冷链运转的实施。
6.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进行生物制品的效果监测。7.指导基层开展免疫规划业务的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有计划地培训各级业务人员,并对下级工作进行督导、考核检查。
中心办公室(含财务、后勤、老干)工作
职责(电话:0692-8116042)
(1)在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协调全中心各科室行政和业务工作痕迹资料收集、整理。制定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归纳起草全中心工作计划、总结,处理中心综合性来往文书,审核各科室起草的发文;
(2)负责中心来往文件、资料的审核,做好文书的收发、归档管理,管理印鉴、打印文件、管理图书资料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安排全中心政治、业务学习,协助中心主任召开中心大小会务,检查中心会务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4)负责管理全中心职工考核、办理职工转正、定级、晋升和工资调整等工作;
(5)负责办理外单位来往有关业务,处理中心有关工作业务方面的来信,处理来访者的接待和做好离退休职工管理及服务工作;
(6)建立健全中心职工档案,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7)管理好中心内外环境卫生、门卫安全、通讯畅通、中心绿化和车辆维修保养等工作。
(8)做好全中心水、电、库房管理工作,做好有毒药品、易燃物品、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9)负责中心财务业务管理工作,做好经费争取、经费预算安排和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
(10)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中心检验室工作职责
(电话0692-8184806,办证室8186616)
1.负责新型冠状病毒采样及检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类传染病及食物中毒)采样及检测;
2负责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医院消毒效果监测、公共场所消毒效果监测、环境卫生监测、学校卫生监测(学校水质监测、学校卫生教学环境监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儿童青少年近视及常见病监测)等工作;
3负责职业病、地方病碘盐及尿碘检测及人群免疫抗体水平、霍乱、手足口病等监测检测工作;
4.负责电梯维护、污水处理站维护、中心生物安全管理、中心质量体系编撰及执行、全县食源性疾病监测、剧毒及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等工作。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运行维护: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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